信息来源:沛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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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编号 |
主要问题 |
责任单位 |
整改情况 |
备注 |
第五批 |
1号 |
诉张庄镇康洁保洁公司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张庄镇部分街道垃圾无人清扫,臭味扰民。(本次重复举报4次) |
沛县人民政府 |
张庄镇高度重视,同意已拨付资金给康洁公司补发工资。同时,对康洁公司提出明确要求,对其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安排专人定期清扫街道。2021年9月13日复查时,工资发放到位,街道垃圾已经有专人定时清扫收集,臭味扰民的现象已经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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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 |
2号 |
1.五段镇三段村兴达米业加工厂扬尘及噪音扰民;2.三段村东幸福河中生活垃圾无人管理。 |
沛县人民政府 |
环境执法人员9月6日责令兴达米业更改生产时间,对产生的噪声和粉尘采取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该公司负责人高备表示,北兴达米业有限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且整改完成前不再生产。2021年9月12日,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停止营业,正在设计方案准备整改。五段镇政府立即安排城管环卫部门对幸福河边的垃圾进行清理,并举一反三,对镇区内河流进行巡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进行清理。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将会同五段镇加强对兴达米业的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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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 |
3号 |
沛县第二中学每天早上六点开始出操,喇叭声大,噪音扰民。 |
沛县人民政府 |
公安机关已与学校沟通,督促其在今后教学过程中凡需要使用高音喇叭的,在确保教学质量的情况下,降低音量,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影响。沛县第二中学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减少学校广播系统的室外音柱数量,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校园广播系统进行音量调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规定:“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昼间指6:00-22:00)”,确保室外广播声音音量符合标准,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县教育局责令沛县第二中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同时也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学校正常教学活动,多提宝贵意见,共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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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 |
4号 |
沛县大屯街道王坑村养鸡厂臭味扰民,距离S253省道不足150米,曾向当地镇政府及12345投诉未果,当地政府拒绝解决。 |
沛县人民政府 |
王坑村养鸡厂养殖场共六间养殖房,养殖种类蛋鸡,现场检查第五、六间养殖房已废弃,第二间养殖房已改为住宿。第一、三、四间为蛋鸡养殖房,每个养殖房养殖蛋鸡约2000只,场房属于危房并合同到期,养殖场内饲养的蛋鸡于9月15日前处理完毕,业主承诺今后不在继续养殖,9月11日复查时已经处理蛋鸡2000只,对场外的沟渠进行了清理,场内的粪便徐州国新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收集。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大屯街道持续对养殖场督促检查,确保粪便全部处置,蛋鸡全部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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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 |
5号 |
反映安国镇前王庄大队冯庄村北头有约2千吨外地工业垃圾露天存放4年多,多次投诉无人过问,污水到处都是,影响居民生活。 |
沛县人民政府 |
安国镇已经联系江苏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此垃圾交其进行处理,于2021年9月17日前清理完毕。9月12日复查时,已经签订了处置协议,业主向镇里缴纳保证金6万元,用于垃圾处置费用。沛县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安国镇持续督促检查,确保按期清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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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 |
6号 |
敬安镇金虹钢铁厂24小时生产,废气及噪音扰民,该厂北门桥下有两个排口每隔10-20天偷排废水。 |
沛县人民政府 |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沛县敬安镇徐丰路北侧,法人代表李绍云,总投资30760万元,占地面积700亩。该公司现有的项目主要为3条生产线,一是年产50万吨高速线材、盘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号生产线);二是年产30万吨棒材生产线项目(2号生产线);三是年产80万吨400MPa螺纹钢连铸连轧钢材自动生产线(3号连铸连轧生产线)。三条生产线立项、环评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1号线、3号线正在生产,2号线因市场原因未生产。 废气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正在运行,无超标数据,该公司于2020年4月份拆除了东北方向的2台凉水塔;对3号线北侧廊道及除尘设施进行了密闭;北侧围墙安装隔音板进行降噪。2021年9月9日15时40分,沛县环境监测站现场对公司东北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东北厂界昼间噪声为50.1分贝,低于白天60分贝的标准。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敬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循环冷却水在循环池内冷却后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外排口。雨水通过管道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流入敬安大沟;没有发现北门桥下有排污口。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加强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正常生产时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使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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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江苏省沛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举报电话0516-89905958。备注:标“*”为省(沛县)生态环境督察组重点关注案件。